(北京11日讯)去年周杰伦无端遭中国公众微信账号微秀生活痛批是“日本汉奸”、“卖国贼”,甚至被形容是“一坨屎”,要他“下十八层地狱”,这种诋毁他人名誉的说法让周杰伦方面忍无可忍,一状告上北京法院,并要求损害名誉赔偿金额60万人民币(约37万4400令吉)。
此案历经八个多月后,终于有了结果,法院在一审中宣判周杰伦胜诉,而败诉的公众微信账号“微秀生活”需赔偿周董8万人民币(约4万9900令吉)的经济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报导,北京朝阳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经营公众微信账号“微秀生活”的北京人和书画院先前刊载的一篇文章中,所写的“日本汉奸”、“卖国贼”、“一坨屎”、“贼眉鼠眼”等颇具攻击性的词语,已经对周杰伦构成侵权和诽谤。
周杰伦方面当时也怒批该篇文章荒诞无稽,也指称这是公然捏造事实及恶意中伤侮辱,这种践踏他的人格并抹黑他形象的举动,已经对他的名誉和身心都带来极大的伤害,因此一状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行为、公开赔礼道歉,也须负担其经济、精神方面的损失60万人民币(约37万4400令吉)。
原告被告未出庭
在开庭时,原告周杰伦并没有亲自到场,而是由委任的两名代理律师出席参加,而被告方“微秀生活”则也未亲自到庭,法院便按照“缺席”来审理。而事发后,该篇涉案文章已经遭删除,只是仍有一些网站为了增加网站点击率而转载,之后被告方的所有微信公众平台也都遭下线处理,加上原涉案文章早已被删除,因此周杰伦方面便表示不会再坚持第一项诉讼请求,也就是删除原涉案文章。
法院审理后,则认为本案中因原告认可涉案文章已经删除,涉案微信公众号也已搜索不到,但因为无法举证证实文章中话语的真实性,所以对原告提出的“诽谤”罪名予以采信,也认为这种行为确实已经对周杰伦的形象造成丑化,让其蒙受精神和经济方面的损失,因此在一审判定北京人和书画院构成侵权,需赔偿周杰伦经济及精神损害,并在腾讯网上发布道歉声明,刊登内容则需由法院审核。
庭审结束后,原告周杰伦方面的的代理律师则向记者表示,目前他们只对北京人和书画院提出民事诉讼,若在此次诉讼后,还有其他侮辱、贬损、丑化周杰伦的情况出现,他们就不会再姑息,会直接向公安局报案,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不少网友看到法律终于还给周杰伦一个清白,开心表示:“就应该有多一些这样的案例!反对网络暴力”、“自作孽不可活,没事黑别人会遭报应的”、“恭喜小周获得迟来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