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饰演电影《我的少女时代》男主角暴红的王大陆,签给经纪人柴智屏刚满3年,却在此时闹出合约纠纷。这纠纷已沸沸扬扬闹了1个多月,始终呈现各说各话的状态:王大陆说已离开柴智屏,请公司2016年不要再帮他安排新工作;柴智屏则不断强调,她仍拥有王大陆的经纪合约。
而王大陆似乎再也无法忍受下去,已委请律师向柴智屏提告。
王大陆的委任律师胡原龙强调,王大陆并非背信忘义之人,乃是逼不得已才提告。
“王大陆在柴智屏公司3年,总共赚不到100万元台币(约131260令吉),现在王大陆提出解约,柴智屏开出的条件,却是要王大陆一次付清3千万元台币(约3937815令吉),未来4年还要照原合约比例继续抽成,条件非常苛刻。”
其实,王大陆在演艺圈并非新人,默默耕耘了7年。好不容易因为电影《我的少女时代》走红,却爆发与经纪人柴智屏的合约纠纷。其中的症结点,在于王大陆早在演《我》片前,就深刻感受公司的不平等待遇,甚至暗示会被检讨,他才毅然决然要走。
对于被王大陆告,柴智屏说听到此消息很震惊,强调公司未有任何对艺人违约事宜,且合约是双方签订,绝非单方面可解除,希望王大陆以真诚理性的方式,看待彼此的合作关系。
声明全文如下:
从王大陆两个月前透过父亲说想要解约至今,本公司都一直认为这只是艺人短暂的任性,想离开公司去发展演艺事业。站在经纪公司的立场,我们深知这样的行为,会对艺人形象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我们曾数度协商,不希望艺人因为一时冲动,做出伤害自己演艺事业的举动,但仍然说服未果,经纪团队也深感错愕遗憾。
但事已至此,若是不能共心努力,未来也无法成为共创双赢未来的伙伴!因此,负责人柴智屏同意有条件的解约,并且请王大陆提出解约方案。其间,父亲王台庆先生曾经主动提出解约的条件,柴姊也认可这样的条件,在法务及经纪部主管见证之下签字同意!但是事隔数日之后,王台庆先生又提出,之前取得合意的条件,因为王大陆不同意,而全部推翻作罢!后来王大陆告知,未来解约事宜全部交由律师处理,因此我方也全然交由律师处理!
今天听闻此消息,公司上下皆十分震惊,我公司未有任何对艺人违约事宜,且合约是双方签订,绝不是单方面可以解除,希望王大陆能够理性看待彼此曾有的合作情谊,以真诚理性的方式,看待彼此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