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9日讯)近日,演员黄奕将前夫黄毅清以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诉至法院索偿,海淀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原告黄奕起诉称,她与黄毅清离婚后,黄毅清以其所谓对女儿“探视权”为由,开始在网络上持续性发表侮辱、诽谤黄奕的言论,公开透露自己行程信息,甚至公开自己的证件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引发无数网友的围观、转发、点赞、评论,涉案内容对自己极尽侮辱和诽谤,并刻意引导大量网友点名进行恶意人身攻击。
黄奕要求法院判令黄毅清立即删除、断开涉案侵权内容的链接,向黄奕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06万人民币(约62万令吉)。同时,黄毅清不得在网上再次发布侵害黄奕合法权益的任何内容。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