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9日讯)梅艳芳虽然留下1亿港币(约4700万令吉)遗产,临终前安排每月给7万港币(约3.28万令吉)生活费予母亲覃美金,惟梅妈和哥哥梅启明多次耗巨资争产打官司,终被法庭宣布破产,其以4.3万港币(约2万令吉)租住某单位,因连续6个月欠租昨被收楼,梅妈身体不适,离开后住院。
4名执达主任及律师登门收楼,一脸憔悴的梅妈穿睡衣坐在客厅,与执达员对峙不肯离开,有5名警员在梅妈报警后抵达。记者致电梅妈查询是否被收楼,她激动说:“是啊,我要睡街,我死都要坐在这里,要锁就一起把我锁在里面。锁匙和鱼不让我们带走,要我走我不会走,我要陪它们。”
陪伴梅妈的除了梅妈干女儿,还有一位自称是梅妈秘书的谭先生,梅妈干女儿要求多给两周时间,指梅妈已经租了新屋,但却未能提供新租约或地产经纪资料,最后梅妈于各人陪同下,约在下午4时30分离开,转到圣保禄医院。
梅妈表示心脏一向不好,所以入院要接上心脏起搏器,梅妈看著医院食物摇头说:“吃龙肉都无味,要吃8粒药才吃一些,不然真的吃不下。”她又说:“银行一向都帮我交租,现在就不帮我交!详细的事你问阿头(谭先生)。”记者问梅妈是否暂时住医院休养?出院后住哪里?梅妈表示:“见步走步,我会去法庭向陈江耀(法官)拿钱!是不是被压著?他怕什么?一点正义感都没有!”梅妈又谓,只拿了两件衣服,阿梅的遗物没有拿走。
新居没钱交抵押金
梅妈住院期间,与谭先生不停接电话,相信是地产经纪来电,其间听到谭先生要求找800至900呎的单位。据知,梅妈已看中铜锣湾一个月租2.8万港币(约1.3万令吉)的单位,但目前未有钱应付两个月抵押金及一个月租金,加上她有欠租纪录,故只能以孙子名义租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