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日讯)当电影《亲爱的》名利双收时,女主人公原型高永侠却收获意料之外的“打击”。日前她联系记者,说看了以她的故事为模板拍摄的电影《亲爱的》,她感到很难受。
高永侠,徐州邳州市八义集镇人,70后,在没有陷入“打拐”漩涡之前,过著平静的生活: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她每天除了打理农活,就是陪伴丈夫从外面带来的一双儿女,粤粤和乐乐。
一天,微博将她的两个孩子暴露,乐乐的亲生父亲找来了,随后媒体发现粤粤也并非亲生,同时被社会福利部门接走。在这之前,她的丈夫已经过世。“我接受不了,孩子不是我拐来的,我也不知道来路,丈夫说是别人遗弃,又说是自己的私生子。”高永侠说,在之后的一两年中,她的精神有些恍惚,每天挥之不去的是孩子的身影。”
后来,高永侠接到剧组的电话,对方主要询问当时抚养两个孩子的情景。在几次通话中,剧组均提出想来见见她,都被拒绝了,“过去几年了,我不想再翻出来,想一想就心里难过。”高永侠说。
去年9月,电影《亲爱的》在全国上映,在电影赚足了观众的眼泪和票房时,高永侠还不知道电影都演了什么,直到今年年初一那天,一位邻居找到她,低声对她说:“演你的那部电影你去看看吧”。高永侠在邻居家的电脑上,看到了这部取材于她,却又让她难以接受的电影。
“里面很多情节我没法接受,比如李红琴给别人下跪,受到殴打和辱骂,为了找证人作证,和别人睡了一觉,最后又生了孩子。”高永侠认为,这些都是没有的事,但在影片最后却播放了她的真实画面镜头,“这会让别人觉得,这些事都是我真实经历的。”
律师:影片存在侵权可能
高友钦认为,电影中没有说明哪些是虚构,哪些是真实的,把高永侠的个人信息、画面公布出去,容易引起别人误解,这对她个人精神上的打击很大,希望电影制片方能够出面澄清,并给予公开道歉。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程栋律师认为,电影制片方的这种行为,有可能会侵犯高永侠的两个权利。一是隐私权,二是名誉权。所谓侵犯名誉权,是指采取捏造、侮辱、诽谤等方法,或者虚构某些事实,造成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正常生活得到破坏。社会评价,是以多数人对某一个事物的观点和看法的结论性意见作为判断依据,或以正常的社会公序良俗为判断标准。
在《亲爱的》片尾中,播出了“本片根据真人真事改编,部分情节并未真实发生”。程栋律师认为,这是电影制片方采取的规避办法,但是片尾中如果有高永侠的真实镜头,并且整部影片会引起观众的联想,无法区分哪些情节是真实的哪些是假的,这条免责条款是无法免责的。
程栋建议,如果高永侠提起诉讼的话,可以要求电影制片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