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6日讯)一名21岁的男子,因非法持有一只受全面保护的银叶猴(Lutong emas)而被判处一天监禁及罚款5000令吉,或以监禁6个月取代。
此案被告为吴某,被控于于2021年12月7日,在木中县浮刹的新镇一处房屋外,被发现非法持有濒危的银叶猴。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未经授权持有受全面保护的动物是违法行为。被告被控违反了199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29(1)(c)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判处最高2年监禁和2万5000罚款。
案情显示,砂拉越森林机构在收到情报后,便展开调查,由来自诗巫区域办公室的官员突袭该房屋,并在现场发现被告持有银叶猴(学名Presbytis cristata)。
根据1998年砂拉越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银叶猴被列为受全面保护的动物。
当官员抵达时,吴试图将活体银叶猴丢入垃圾桶,导致该动物受伤,随后死亡。在突袭期间,官员在被告的手机中发现了关于出售该只银叶猴的照片和信息。
法官看在被告触犯法令时的年龄尚轻(未满21岁),因而,判决为一天监禁及罚款5000令吉。
银叶猴是一种非常稀有的猴子。它是单雄社会,一个族群由一只老雄猴带领数只雌猴及子猴组成。雄性银叶猴在发育成熟后会离群独居,至到找到自己的族群。初生的银叶猴毛色呈橙色,面、手及脚则为白色。子猴在成长过程中毛发会逐渐变黑。这个过程大约需要3-5个月。在马来半岛仅槟城及马六甲方有发现的记录。呈属稀有品种的受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