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27日讯)纳闽土地及广业总监办公室(PPTGWPL)的拆迁行动第2阶段中,共有72栋棚户区房屋被拆除,受影响居民约400人。
根据《国家土地法典》第425条进行的第二阶段拆除作业,是位于靠近葛锡沙谷京村一带,属于政府河流保护区和道路区域。
有关拆迁行动涉及一块4英亩的土地,由纳闽大马皇家警察,纳闽卫生局,国家安全理事会,民防局及纳闽机构合作进行。
“我们正在监测仍然被侵占的政府土地,可能还会有进一步的行动;我们不会考虑占据者是公民还是外国人,一旦他们入侵国家或政府土地,我们就必须拆除。”
PPTGWPL在一份分析中解释,该地区引起社会犯罪等多种问题,此外也是传染病传播和骨痛热症爆发的热点,因此也造成社会卫生和健康问题。
在政府土地上非法建造或占用任何建筑物的罪行,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
第一阶段行动于去年8月结束,涉及穆斯林难民社区住房计划(SPMP)安置区近40所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