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8日讯)“国中生起诉教师翘课”案开审,一名起诉方证人提呈一份谈话录音,指控老师逃课事件闹上法庭后,校方急召开会议,并商讨窜改上课教学纪录。
证人诺海札(39岁)今在亚庇高庭提呈了校方当时召开的会议的谈话内容录音。
她告诉法庭,诉讼案入禀法院后数天,由于她本人没有被要求出席上述会议,因此拜托另一名出席的老师代为在开会现场录音。
诉方律师雪琳西加云:“这段录音谈话你今天有带来法庭吗?”
证人:“带了,还包括了谈话文本。”
高级联邦律师:“法官大人,我反对这些录音和文本。”
法官:“我要听听这些录音、读一下文本。完了后才继续问答。”
证人告诉法庭,2018年11月2日下午,校方针对诉讼案一事,召集了多名老师包括校长在内,在亚庇州教育局开会商讨对策。
她说,时任州教育总监主持会议,会议中有提到要查看逃课老师的上课教学记录、学生作业簿等,并且设法让案件撤销。
她另外指出,校方学生事务处也曾就此事召集了逃课的老师(案件第一答辩人)面谈,对方也对自己不教书的行为而落泪,并哭诉将不再参与窜改上课教学记录。
“他甚至要和我一起去见校长,以证明校长曾经指示他在上课记录中动手脚。”
律师:你有何证据,证明第一答辩人如你所言,曾向你道歉?
证人:当时的会面我有录音。
律师:你今天有带录音来法庭吗?
证人:有的。
案件4月22日和23日续审。
这起“国中生起诉教师翘课”案的唯一原告人西蒂娜菲拉西曼,是2018年10月30日入禀法院。
原告在状书中分别将班级的英文老师、校长、县和州教育部总监、教育部长以及大马联邦政府,分列为答辩人。
案件第一答辩人莫哈末再纳(英文老师)被指拒绝进入课室教书长达数月。
至于其馀答辩人,则因为在第1被告旷课长达数月的情况下,却一直都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同样违反国家法律,即联邦宪法和教育法令(官员纪律守则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