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7日讯)砂拉越元首敦泰益玛目次子拿督斯里苏莱曼阿都拉质疑,其父亲在数份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名的真实性,泰益玛目透过这些协议将一家企业的股权,转让予苏莱曼继母杜潘拉戈古迪泰益。
据《婆罗洲邮报》报道,苏莱曼昨日向古晋高庭提呈了两份,由笔迹鉴定专家签署的宣誓书。
作为杜潘拉戈古迪泰益辩护律师的山卡朗(Shankar Ram)指出,自己的当事人未获得通知以让她作出回应,这对于她来说并不公平,因此反对苏莱曼的主张。
他亦表示,作为原告的苏莱曼,并没有资格起诉自己当事人。
而原订于10月16日就苏莱曼针对杜潘拉戈古迪泰益的禁令申请聆审已经取消,古晋高庭将再择定合适的时间进行聆审。
高庭择定,由于控辩双方当前仍处于文件与宣誓书的交换阶段,因此将于11月6日进行案件管理,并通过线上方式监督宣誓书的交换。
根据此前报道,苏莱曼是因一家私人企业的股份转让事宜,而入禀法庭起诉杜潘拉戈古迪泰益,他海申请一项禁令,以暂缓将股份转让予后者。
苏莱曼代表律师为张艾文及郑乔纳森,第一答辩人杜潘拉戈古迪泰益代表律师是山卡朗、杨艾文及5名律师,第二答辩人兴业银行代表律师则为陈其兴及莱斯利。
此案的主审法官是高庭司法专员萧豪威(译音)。
苏莱曼曾担任联邦旅游部副部长,他是泰益玛目与首任妻子杜潘莱拉所生的第二个儿子,莱拉在2009年4月29日逝世。
泰益玛目则于2010年12月18日,与杜潘拉戈古迪泰益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