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9日讯) 配合有条件行动管制令(CMCO)的实施,沙巴政府今日公布从5月20日至6月7日(至晚上11时59分),大马国民只有9个类别人士,可以从西马、砂拉越及纳闽入境沙巴。
(一)种类别为沙巴人民,身份证必须拥有“H”标记。
(二)种类别为沙巴人的配偶或亲属,入境时必须出示移民厅发出的有效证件、结婚证明、出生纸或其他监护人证明等。
(三)在沙巴工作人士,包括联邦公务员(固定/合约/实习/法定机构)、私人界员工,以及工作者亲属。
入境时必须出示相关的工作证明,包括由公司发出的正式信件,并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位等。
亲属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所有在沙巴工作的非沙巴人,包括联邦政府公务员,也必须拥有有效的工作准证,没有工作准证的人士则必须在入境后立即向移民厅申请。
(四)出席会议及执行公务(政府及私人)。
入境者必须出示相关证明,包括由政府部门或私人公司发出,邀请出席会议和执行公务的信函,同时必须列明受邀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职位等。
(五)在沙巴公立大学及私立大学就读的学生或新生,以及在沙巴任何学校或教育机构就读的学生及其监护人。
公立及私立大学的学生必须出示大学发出的学生证及其他证明文件,新生则必须出示大学的录取信。学生家属则必须出示亲属证明,同时每名学生只允许2名家属陪同。
(六)来自砂拉越及纳闽的陆路交通(运输)。司机也必须在各个关卡,出示由公司发出的工作证明文件予关卡的移民局官员。
(七)紧急情况或前来沙巴医院就诊。有关人士必须出示由沙巴的医院发出的就诊证明,有亲属(配偶及孩子)陪同必须出示亲属证明,监护人陪同则必须出示医院发出的证明文件。
(八)特殊规定,根据沙巴首席部长在4月27日及5月2日发出的指示,大马公民14天内如果曾去过:印度、法国、美国、非洲、巴西、孟加拉、尼泊尔、巴基斯坦及斯里兰卡,只有沙巴人民(身份证有H标记)以及在港口签到(Sign-off)的船员(过去14天到过有关国家)可以入境,并根据规定必须隔离14天,同时必须自己负责隔离费用。其馀人士则不允许入境。
(九)前来沙巴结婚的人士,必须获得沙巴政府的特殊批准,才可以入境。如果是穆斯林夫妻,必须出示沙巴回教事务局(JHEAINS)发出的结婚允许文件,同时规定女方能携同一名代理人(Wali),以及男方/女方可携带同最多2名证婚代表。非回教徒夫妻则必须出示国民登记局(JPN)的结婚证明文件(例如:KC35),同时男方/女方可携带同最多2名证婚代表。无法出示相关文件人士将直接被拒绝入境。入境前也必须向沙巴首长署提出申请,以获得特殊批准。
大马国民除了以上所述9种类别,其他情况包括一般社交访问等原因,从5月20日至6月7日,皆不允许入境沙巴。
非国民5类别可入境
而非大马国民只有5类别人士可以入境沙巴。其中(I)根据特殊规定,沙巴首席部长在4月27日及5月2日发出的指示,非大马公民14天内如果曾去过:印度、法国、美国、非洲、巴西、孟加拉、尼泊尔、巴基斯坦及斯里兰卡,只有持有沙巴永久居留权(PR)人士、沙巴人(身份证有H标记)的配偶,以及在重要领域服务的员工及亲属(必须持有沙巴工作证及亲属证明)才可入境。其馀过去14天内到过有关国家的人士,包括欲进行港口签到(Sign-off)的非大马公民,皆不允许入境。入境人士也必须根据规定隔离14天。
(II)沙巴人(身份证有H标记)的配偶及亲属,必须拥有大马移民厅所发出,有效的入境准证,同时配偶必须出示结婚证明文件,亲属必须出示出生纸证明等。
(III)拥有沙巴居留权人士,包括:沙巴人(身份证有H标记)、拥有入境许可卡,护照拥有入境许可证。
(IV)在沙巴工作或求学人士。必须拥有大马移民厅发出的有效工作证,或学校发出的有效学生证,没有相关证明的人士将被拒绝入境。
(V)持有临时入境准证人士可入境,包括持有沙巴临时居留证(MyKAS Sabah)或沙巴难民证(IMM13 Sabah)人士。所有证件必须有效,同时必须拥有移民厅发出的通行信,入境日期也必须是在通行信规定的期限内。证件过期或通行信过期的人士,将被拒绝入境。
除了以上5种类别,非大马国民在5月20日至6月7日之间,一概不允许入境沙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