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7日讯)亚庇高庭择定于8月17日,针对挑战沙巴州元首敦朱哈马希鲁丁解散州议会有效性的司法复核申请作出裁决。
高庭司法专员沈大卫今天聆听沙巴前首长丹斯里慕沙阿曼及32名州议员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后,择定上述日期。
慕沙阿曼等33人的代表律师东姑弗亚在庭外对记者说,司法专员也择定于8月10日,接受沙巴律政司苏观山提呈书面陈词,以及8月12日接受东姑弗亚入禀答复陈词。
他指出,入禀司法复核申请旨在要求法庭宣判第一名答辩人州元首敦朱哈,在第二答辩人沙巴原任首长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的劝告下,宣布解散州议会的决定无效。
慕沙阿曼在内的33名州议员也分别将选举委员会和沙巴州政府,列为本案的第三和第四答辩人。
东姑弗亚说,他们提出上述申请的理由是,敦朱哈在沙菲益阿达不妥当的劝告之下宣布解散州议会已违反了沙巴宪法。
这33人也在诉讼中要求法庭发出禁令,阻止沙巴州选举的进行。他们指沙巴州议会的解散,并不符合联邦宪法第21(2)及7(1)条文。
这33位州议员慕沙阿曼(双溪西甫架)、波基雅依斯迈(必达)、朱丽达摩俊基(马东贡)、阿妮达巴兰丁(丹狄)、慕斯巴詹利(担巴索)、加比林阿京(乌苏干)、再喜再欣(担波罗里)、哈芝芝(苏拉曼)、佐尼斯顿班奎(九鲁)、蔡德和(下南南)、古南海达(高坑)、阿里芬(王麻骨)、伊斯宁(克里亚士)、李慕士(瓜拉班尤)、末巴里慕沙(新都敏)、佐津昆沙朗(昆达山)、马西迪曼俊(加拉纳安)、阿比丁马丁吉基(巴津纳丹)、杰菲里吉丁岸(担布南)、罗伯达维(冰谷)、贾马威嘉化(金马旺)、依伦安津(苏克)、波比苏安(纳巴湾)、詹姆斯拉迪夫(苏骨)、阿都拉曼贡加望(拉卜)、马士雄巴纳(瓜末)、赛迪阿都拉曼(苏高)、尼占阿布巴卡狄丁岸( 阿拔士)、啥米莎沙末(丹绒巴都)、阿都慕易士比卓(西巴迪)、奥斯曼加玛(巴隆)、官委州议员嘉法里威廉、骆意荣。
慕沙阿曼在上周三(7月29日)召开记者会,宣布获得13名来自执政党的州议员跳槽支持,让他获得33名州议员的支持,足以组成州政府。但原任首席部长沙菲益次日一早,抢先一步觐见敦朱哈,并获得州元首的御准解散州议会。
当时慕沙阿曼并没放弃,他在下午准备觐见州元首以要求重新考虑解散州议会的决定,但其车队在州元首府外遭到警方截停,使他见不到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