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20日讯)砂州政府原则上同意最低结婚年龄18岁,但基于砂有许多不同族群,各族群有本身不同的传统习俗、文化以及婚姻课题,因此必须考量各族同意后才能通过。
砂州福利、幸福社区、妇女、家庭与儿童发展部部长拿督斯里法蒂玛陈赛明表示,砂州与其他州属在婚姻法令上其实有所不同,因为砂州除了有民事婚姻和伊斯兰婚姻之外,还有习俗婚姻。
她说,在民事婚姻下,最低结婚年龄是18岁,但其中却有“窗口”。若有18岁以下者不小心怀孕的案例,便会提供“窗口”让她们注册结婚,只是他们必须符合法律之下的规定与条件。
她说,根据伊斯兰法,只有步入青春期者可结婚。虽然并未阐明年龄,但还是需要证明已经步入青春期。因此要申请未成年结婚,就需要向伊斯兰法庭证明,当然法庭还是会考量其他因素。
“习俗婚姻方面,由于砂州有许多民族,而各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习俗、文化。去年召开的各族大会中,其实已经商讨最低结婚年龄,只是当时却没有达成大多数共识。”
“目前已经同意的有毕达友族、马兰诺族。我们需要更多族群的同意。我们期望这些民族都有正式的公函表示同意将最低年龄设为18岁后,砂州才能同意修法。”
她称,州政府已经致函砂习俗理事会去进行最低结婚年龄一事,虽然没有拟定完成的时间,但却希望该会可以尽快完成这份工作。
对于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部长拿督斯里旺阿兹莎指出,目前仍有7个州属未同意修改法令,将穆斯林法定结婚年龄提高至18岁,包括砂州,陈赛明表示,其实上述言论是不对的,因为砂州在原则上是同意的,只是目前还在获取各民族同意的阶段。
但是,她强调,砂州政府在最低结婚年龄的底限是16岁。任何与16岁以下少女发生性关系者皆属强奸,无论少女是否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