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8日讯) 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沙巴顾问再纳阿加迈表示,联邦政府没有遵守契约,让沙巴每年损失达50亿令吉。
再纳表示,联邦宪法和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都指出,沙巴与砂拉越都有权力从石油产品入口税中收受利益。
他表示,在1972年销售税法修改后,州征收这项税收的权力被“每年1亿2000万令吉固定拨款”所取代,而他认为,这项数额是不足够及不公平的。
“这个取代的拨款数额明是不足够的,原本要修改那条文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东合自由贸易区的需求,但却很有效地把沙巴的权益夺走。”
他接受《今日自由大马》网站访问时说,联邦政府过后以特别税收项目,来取代了原本的石油产品入口税,并向沙砂保证,他们不会失去收入来源,并会根据石油产品入口及消费税每年的数目给予一笔固定拨款。
“但令人混淆的是,沙砂的交通工具过去数年来在大量增加,使用的燃油量也提高。”
他表示,由2000年至2014年以来,联邦政府依旧缴付1亿2000万令吉的固定拨款给沙砂,虽然两州使用的燃油数目已经大为提高。
“如果这笔数目每年保持固定,这意谓著沙砂使用的石油产品经过这么多年来没有提高,也没有逐年增加,这是很不逻辑的。”
他说,若和汶莱人民比较,沙巴人民缴付的燃油价格比汶莱昂贵40%,由于汶莱没有征收石油产品入口税,所以沙巴人民所缴付比汶莱燃油昂贵的多馀款项,就是马来西亚政府从石油产品中征收的税收。
“由这方面来推算,沙砂每年损失多少并不难计算,因为沙砂要征收石油入口税的权力被联邦打压。”
“例如,沙巴有200万辆交通工具,平均使用70公升燃油,每公升价格为2令吉,这意谓著沙巴人民每周使用2亿8000万令吉的燃油,一年就是145亿6000万令吉。”
“这也意谓著沙巴每年损失了58亿2000万令吉的入口及销费税,而联邦政府只给予每年1亿2000万的拨款,其馀都去了联邦财库。”
再纳希望沙砂州政府重新检视联邦宪法在第10表第4部内所列明州政府在石油产品方面的权益,并希望联邦政府可以考虑提高给东马的拨款数额,特别是要根据东马车辆数目的增加来作出调整。
他说,还有一个方法就是调低沙巴的燃油价格作为抵销。
“作为一个有诚信的首长,马哈迪必须把沙砂的权益还回给沙砂,而不是继续让这笔收入流到联邦财库,长期而言,这项措施对经济和商贸都有不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