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1日讯)园坵工友与表姨丈争吵后,丢掷研磨器砸破对方头部而死亡,被判绞刑,向联邦法院提出终极上诉,遭五司一致驳回。
死囚达益马古斯,是于2011年11月16日凌晨3时30分,在山打根惹兰巴都沙比甘榜巴哈加一间宿舍内,丢掷研磨椰子机,导致一名依沙哈依敏重伤死亡,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
经过审讯后,高庭于2014年2月26日宣判被告(死囚)罪名成立,须受绞刑至死;直到去年3月14日上诉庭三司会审后,一致驳回其上诉,因而向联邦法院进行终极上诉。
根据案情显示,死者是被告妻子的表姨丈,被告与妻子等是居住在死者屋子内;案发日未知何故发生争吵后,被告随手丢掷屋内的研磨椰子机器,刚好砸中死者头部,至伤重毙命,因而被控谋杀,被判绞刑。
死囚代表律师要求法院以“意外”及“无动机”而推翻原判,改为误杀;惟副检察司娜蒂雅认为高庭及上诉庭判决无误,不宜动摇。
结果法院五司会审后,驳回死囚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