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0日讯)砂州首长署(法律、州与联邦关系及计划监督)助理部长莎丽花哈西达表示,砂州政府对于高庭裁决埔奕区州议员(陈长锋)恢复议员资格一案寻求上诉,是为了更清楚地确定立法议会和司法机构之间的宪法权力的准确界限,因为这对民主功能至关重要。
她今日发表文告表示,此案在上周六获得高庭的裁决之后,在印刷媒体和社交媒体引起极大回响和评论。
“有鉴于此,我想澄清并解释,为何砂州立法议会应该向上诉庭提出上诉申请。因为上诉符合砂州利益。”
“我们需要更清楚地确定政府两个部门之间的宪法权力的准确界限,即立法议会和司法机构,这对民主功能至关重要。”
她解释,高庭裁定“砂州立法议会根据州宪法第19(1)条文通过动议撤销埔奕区州议员的议员资格,并表明这一决定是议会的最终决定”的举措,已经超越其宪法限制。
对此,更高权威的司法判决对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因为可以根据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权力分离原则,司法是否可以干预立法议会的程序。
她表示,砂州政府也要求高庭对州宪法第17(1)(g)条文,即一个人获得外国公民身份时,就失去参选资格的规定,进行适当解释。“因为,高等法庭在进行裁决时并无针对此条文作出明确的解释。”
她指出,砂州政府提呈上诉之后,高等法院可向包括选举委员会在内的相关公共机构和有意参选的选举候选人作出解释,厘清一个人获得另一国家的公民身份,随后放弃了该公民身份,是否依然有资格参选。
她强调,上诉庭的裁决,并不单单是决定埔奕区州议员是否在州宪法第18(2)条文下被撤销其席位,更重要的是这一决定将在未来避免立法议会与司法机构之间对于宪法界限的争议,以便砂拉越能够建立一个稳定和功能性的民主政权体系,有利于维护和谐发展。
她披露,上诉通知将由砂律政司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