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达今日在亲友的陪同下前往法庭听审,当法官宣布判决之后,众人喜极而泣,对判决感到满意。
朱海达是因2011年7月4日下午1时45分, 因身穿印上“BERSIH 2.0”字眼的T恤而被警方扣留,后来无罪释放一事而起诉警方。
她透过代表律师黄锦河强调,穿黄衣不是一项罪行,没有人投诉她,警方更没有权力以穿黄衣的罪名扣留她。
此案件在同一年8 月审讯时,朱海达辩护律师林思健提出的论点是,净选盟在709之前一天针对内政部长发布的宪法提出反对并要求司法检讨,他认为在司法检讨程序结案前,依照正常程序朱海达案件不能进行审讯。
过后警方撤销有关案件,朱海达因此起诉警方,并在上个月通过代表律师黄锦河提出起诉。
朱海达在诉状中,把2名查案官及政府列为答辩人。诉状指答辩人在没有任何理由与犯罪的情况下逮捕她,并扣留约4天3夜。有关行动导致她心灵、精神受创及名誉受损外,5名孩子也因她遭扣上手拷被捕的案件饱受困扰,为此她决定以个人名义作出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