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丹绒区州议员陈泓缣指出,这是在打压及阻止人民声音进入州议会殿堂,是不可取的,因为他们并未违反州议会会议常规。
“我们对州议会以所谓的‘逾期提呈动议’为由驳回我们的动议,感到极度失望与遗憾,我们坚持这些动议应在州议会内辩论。”
他是在州议长宣布驳回该5项动议后,联同王鸿俊是在州议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表示。他们表示亦接获州议长另行来函驳回他们的动议。
陈泓缣指出,州议长一如州议会秘书早前所言,即是他们“并未在会议前的24小时,即是上周三早上10时或之前将该动议提交到州议会”,因此不符合议会常规,是不能被接受的。
他表示,他本身是在上周三接获党中央指示要提呈其动议,并赶在翌日提呈该动议;该动议旨在促州议会设法寻求良策,以更有效地加强沙巴东部水域的安全,因为沙州再度发生仙本那掳人案件,将毫无置疑地重创沙巴尤其是东部旅游业,以及引起安全问题。
他重申,该议会常规第23条文第1节,任何一名州议员皆可从其座位上起立,要求州议会休会以便辩论攸关公众利益之议题,而该条文第二节则说明,这须在会议前24小时以书面向议长提出要求,若议长不在则交由副议长处理,议长在认同其适合性方予批准。
他表示,议会常规只是指若要提出动议,必须会议开始前的24小时提出,对他而言,这次会议共有5天包括开幕礼在内,每一天都是一次会议的开始。
他说,如果只限于开幕前的24小时,之后就不能再获接纳,那么倘议会期间又发生多一次掳人案,岂非要等下一次州议会会议才能提呈辩论。
王鸿俊也表示对其紧急动议辩论消费税的事宜被议长驳回感到失望。他说,这项攸关人民利益的消费税问题,应该在议会里辩论和检讨,然而议长以技术问题驳回动议,显然是忽略了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