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官方网站显示,陈友仁是于今年7月29日接获裁决正式宣告破产,入禀方为韩沙,卡林律师行。
根据报穷局沙巴分局资深官员披露,任何人士一旦在1967年破产法令下宣告破产后,将自动失去其在组织或社团的领导权力。
据早前报导,陈友仁自去年起向由他领导的两个社团组织申请无限期假期,据称赴香港进行医疗,由陈友仁担任总会长的其中一个华社组织为沙巴中华大会堂。
沙巴中华大会堂今年6月30日召开的常年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授权予中委正式致函陈友仁,促请陈氏在30天之内对其总会长职作出去留决定。倘若未有在限期内回复,中委将可依据章程采取必要行动进行处理。
据悉,直至8月3日为止沙巴中华大会堂仍未接获任何来自陈友仁或其家属的相关回复,沙华堂中委将于8月23日召开中委会议针对有关议题进行讨论。
迄今,无法联系沙巴中华大会堂代总会长拿督吴添泉局绅和总秘书拿督杨仕平无法联系对上述课题作出回应。同时,陈友仁在建中董事会的任期也将于下个月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