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家该如何定义,众说纷纭。在1800年左右,法国经济学家赛伊对“创业家”的定义是:“将资源从生产力较低的地方,转移到生产力较高,以及产出较多的地方。”而大师彼得.杜拉克强调,没有创新及创业精神,便不叫“创业”。
他表示,一对夫妇在美国郊区开了一家墨西哥餐馆,他们确实冒了一点风险,他们确实在开创自己的新事业,他们是在“创业”,但不是创业家,因为他们没有任何“创新”(Innovation)。杜拉克又说:具有创业精神的创业,风险并不高。
然而麦当劳所展现出来的就是创业精神。确切地说,麦当劳没有发明任何新东西,任何一家美国的高级餐厅老早就开始供应它的最终产品了。但是,藉著应用管理观念与技巧(思索顾客所重视的“价值”),使“产品”标准化,设计制程与操作工具,以及基于分析工作流程的结果而设定标准,并依据标准训练人员,麦当劳不但大幅提高了资源的产出,而且开创一个新市场和新顾客阶层,这就是创业精神。
明显的,如果创业不只是开个小店、组个小公司,而是能就产品、流程、市场、顾客定位上有突破和创新,那么这种破坏市场均衡的创业,成功率当然高很多。没有创新、没有改变的单纯创业,风险很高。
创业过程中,绝对不要为了创新而创新。创业精神是在创业过程中,为了让资源可以移到生产力,或产出较高的地方,需不断努力地解决各种各样的难题,解决难题的方法,往往产生创新或创意。
因此从以上的观点来看,所有想创业的人,都应该想的是你看到什么样的欲求不满?可以做什么改变?企图提供一个价值,服务或产品予社会当中,而不只是想做生意、赚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