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5日讯)芙蓉市政厅增设随身摄录仪(Body Camera)配备,让执法人员确保在每一次执法行动中都能实现透明度和诚信,提高执法的有效性。
芙蓉市政厅耗资10万800令吉,通过供应商Tekknikom Elektronik有限公司租用12部随身摄录仪,租赁期限为2年,即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芙蓉市政厅主席拿督马斯里今早主持移交仪式后在记者会上表示,芙蓉市政厅是森州首个在执法人员工作期间,使用随身摄像头的地方政府机构,这有助于提高执法的有效性。
他强调,这些摄像头不仅能够为调查和法律程序提供可靠的证据,芙蓉市政厅还制定了明确的使用、存储和管理随身摄像头数据的准则。
他说,芙蓉市政厅秉持的理念是“永续,整洁,安定”(Mampan,Bersih,Sejahtera),一直致力于确保在每一次执法行动中都能实现透明度和诚信。
他说,作为地方政府(PBT),芙蓉市政厅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进行高效的执法,以确保城市居民的福祉和安全。
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芙蓉市政厅已为其执法人员配备了12个随身摄像头。这些摄像头能够录制高质量的视频,并将在执法人员的8小时工作期间连续使用,尤其是在计划的执法行动中强制佩戴。”
无论如何,马斯里表示,供应商将在租赁的2年期间,负责设备的维修并在合同期间不断更新系统。
他说,芙蓉市政厅相信,随身摄像头的使用将进一步增强芙蓉市居民对市政厅的信任,确保每一次执法行动都公平、透明且专业。市政厅将继续提升其在管辖范围内为利益相关者和纳税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以保障芙蓉市居民的福祉和舒适。
他强调,市政厅鼓励芙蓉市居民如有任何问题或投诉,可拨打法律与执法部热线06-765 4333,或通过以下链接浏览芙蓉市政厅的公众投诉管理系统(SISPAA):mbseremban.spab.gov.my,亦可免费下载“人民回应”应用程序进行反馈。
出席者包括芙蓉市政厅秘书马斯米迪亚万、执法组主任哈尼詹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