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4日讯)雪州持99年地契的农业、房屋或工商地契的地主,在期满前可向土地局申请延长租赁。
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表示,一般99年地契在期满后,原则上有关土地将回归予州政府拥有。
“然而,考虑到地主或住家情况,土地局开放空间让他们支付合理的土地用途转换税来延长租约。”
他表示,根据先前的土地政策,州政府会给予住家单位和产业名义人土地用途转换税折扣优惠。
他建议,相关地主包括建筑物或住家,在5至8年期满前提出延长租赁申请,因为程序办理需时间处理。
阿米鲁丁今早在雪州议会回答杜顺大州议员拿督威拉佐汉有关租赁土地口头提问时,作出上述发言。
他解释,在有关土地设有方程式计算,至高是99年,提早申请办理延长者只需延长地契剩馀的年份。
“产业估价及服务局(JPPH)根据土地种类、土地状况、延长地契年份、位置和土地面积等,对申请者的地段进行市场估价。”
他补充,有记录住宅地可以提早至地契期满前30年提出延长申请,方便业主和政府处理有关程序。
同时,武吉加星议员拉吉夫在附加问题表示,其选区八打灵再也已有许多土地即将期满,并希望大臣本月抽空与业主会面。
阿米鲁丁则透露,土地局和雪州经济策划单位将在今年或明年,陆续到八打灵、莎阿南、巴生、安邦等地方说明申请地契延长的事宜。
他补充,雪州政府需要收入来源,而土地收入是最大的来源之一,在雪州人口高达700万的情况,州政府不能减少土地收入。
此外,双溪拉玛州议员莫哈末沙菲宜在附加提问指出,政府是否能允许租赁地契改为永久地契。
阿米鲁丁指出,永久地契和99年地契有各自的程序,考虑到未来的发展,所以,雪州发展项目优先考虑99年地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