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针对一名古晋男子娶两名妻子的事件,受访的律师认为,真实情况也许只有当事人才最清楚,也许他们都未进行结婚注册或透过东马原住民习俗法律下结婚。
律师覃祖斌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表示,根据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Law Reform(Marriage and Divorce) Act 1976),一夫多妻是不能接受的。
“根据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下,一夫多妻制是不能接受的,也就是说一个时间内只能有一个妻子或一个丈夫。”
“但还是有例外,其中包括了巫裔的婚姻事务是根据宗教法律,而东马土著可以选择根据东马原住民习俗法律(Customary Law)去结婚。”
覃祖斌指出,一些东马原住民习俗法律上允许原住民一妻多夫或一夫多妻,他们结婚可以申请在东马原住民习俗法系下结婚。
“不过,这个是依据各自种族的情况。”
不过,他补充,由于社交媒体流传的照片中,也不太清楚新人真实情况是如何。
“看照片中,也没有说明对方是什么种族,因此这个也很难下定论。”
吉隆坡中华大会堂法律顾问拿督黄明山表示,虽然说照片中的男女都有中文名字,但也无法断定他们是否是华裔。
“虽然他们有中文姓名,但我们不可以因此断定他们到底是否是华裔,也许是东马土著也说不定。”
黄明山指出,非穆斯林的婚姻必须一夫一妻制,但不太清楚这3人是否有进行结婚注册。
“若没有任何记录显示3人已结婚注册,那就很难构成重婚罪。”
黄明山透露,而且,在东马的确有出现这样的情况(一夫多妻),并不出奇。
据《Daily Express》报导,一名学者佩莉西嘉曾于2014年分享,非基督教原住民男子若要执行一夫多妻制,前提是必须得到第一位妻子的同意,并支付“Sogit”给予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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