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马华发言人苏仪芳强调,只要是紧急情况,尤其是足以构成性命危险的案件,民众到任何政府单位求助,无论求助者穿什么衣著,有关单位都应该立即提供救援或给予处理,不能以求助者的衣著来拒绝受理。
她今日发出文告指出,针对近日有女性因穿短裤报案而被拒进入警局,以及年轻女子在医院挂急诊却因穿短裤而被拒进入急诊室的新闻报导,基于这类事件一再重演,政府理应提供明确通令,指示所有政府单位在接获民众因紧急事件而求助的情况下,都不能以衣著不当为由而拒绝民众的报案或求医。
她认为,衣著指南的原意是尊重场合,倘若是已预约时间的事务,如到移民局申请护照、到国民登记局办理身份证等,可以有基本合理的衣著要求,并酌情处理,但这些条例并不适用于处理紧急事务的部门如医院、诊所、警局等。
“至于相关政府部门则应该彻查任何滥用衣著条例的“小拿破仑”行为,此事关乎国家形象以及官员素质,并且对政府形象造成伤害,因此相关单位应提供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以正视听,若不了了之将导致公众对政府单位的信任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