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日讯)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指出,交通工具报废程序耗时6至12个月,造成雪州巴生谷废车堆积数量惊人!
他透露,在处理报废交通工具事宜上,雪州各地方政府都是援引2020年房地部秘书长指令第2项,即地方政府废弃车管理指南。
“不过,问题主因在于无法和陆路交通局系统连系,取消车主的交通注册(否则车主可反起诉),以致需耗时6至12个月处理。”
黄思汉今早在雪州议会回答莲花苑州议员黎潍裮的口头提问时指出,州政府希盟建议中央政府能够改进指南,以缩短报废轿车的期限。
他透露,所涉及执法机构包括大马皇家警方及陆路交通局的标准作业程序,以解决地方政府与其他机构的管理交通限期。
他表示,地方政府根据警方和陆路交通局的资料发通告予车主、金融机构及相关方,车主会给予7或14天时间到当局领交通工具。
另一方面,黄思汉在回答黎淮裮的附加提问时指出,雪州原定在2020年落实前交通部长陆兆福所颁布的地方政府处理废弃车辆指南。
“该指南规定33天内处理和销毁找不到车主的汽车,以改善报废程序过长的问题。不过,喜来登政变后,交通部重新检讨有关政策,并改用房屋部2020年指令。”
他说,新指南的报废期限仍非常长,无法达到指定的33天。
“报废时限太长,导致地方政府找再多的地方也无法解越来越多及耗时报废的交通,尤其在巴生谷,被遗弃的交通工具数量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