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马青梳邦宣传局主任邱爱婷抨击,咖啡店及餐厅需申请酒牌才能售酒的新规定,不仅妨害非穆斯林社会的自由,此举也形同间接限制非穆斯林售酒,同时也影响了非穆斯林的商业常态与习惯,以及非穆斯林的生活习俗,有关情况叫人无法容忍。
邱爱婷今日针对大马政府最新规定,全国咖啡店和餐厅明年1月1日起必须申请酒牌,才可以售卖啤酒一事,发表文告如是表示。
她抨击“酒牌政策”,俨然已违反了大马一家的理念,非穆斯林喝酒其实并不影响穆斯林,如果咖啡店或餐厅因为这项酒牌政策而不卖酒,苦的还是消费者,要和人谈生意,也找不到地方小酌两杯,而外国旅客进来,也没地方喝酒。
身为律师的邱爱婷表示,虽然“酒牌政策”并不是新规定,因为1976年国产税法令第32条文早已清楚列明,咖啡店和餐厅必须申请酒牌,才能让顾客在店内饮酒,只是时任政府在1993年8月24日下达指示后,才让咖啡店和餐馆酒牌令执法行动暂停。
“如今,在关税局以‘执法面临混乱’,决定撤销1993年的推迟执法指示后,政府又再重启了这项措施。但重启落实‘酒牌政策’,业者必须每年支付1300令吉的酒牌申请费,加重了业者的经济负担,何况如今经济还在复苏阶段。”
她建议如果政府真的要执行“酒牌政策”,应该在经济复苏后不应在这时候雪上加霜。政府应该要给予业者缓冲期,令业者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了解申请酒牌的程序,也让业者有时间向酒供应商处理订单事件等。
“若这项措施真的落实,全国1万5000间餐厅和2万间咖啡店,恐会考虑直接放弃售卖啤酒,受影响的不只是业者的收入,还包括政府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