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雪隆广告公会名誉会长拿督叶天海指出,任何类型的广告牌皆以国文为主,并没限定单一文字,也能附有中文或商业标志,而挂放户外广告牌架构的广告,需符合安全审核。
“一般程序,广告牌申请需经过国家语文出版局以及地方政府(隆市政局)批准,而户外广告牌常年累月经受日晒雨淋,尤其毗邻公路大道的广告牌架构需确保安全。”
“广告牌架构准证逾期后需经过相关单位审核,广告商需先确认公共地点广告牌的租赁期是否已获得地方政府更新,在确认准证已得到更新,才把广告挂上。”
叶天海是在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广告牌以国文为主,是基于马来文是国文,并且为利于我国多元文化与经济发展,也能附有中文或商业标志,以达到广告宣传。
“有的商家要求广告牌设计不仅有国文、中文,并且也要有商业标志,以达到宣传效果,有的标志是字体所设计的商标,整体广告牌以国文为主,国文字体较其他字体规格大,不过也会有中文字或企业商标。”
他指出,广告牌需以国文为主是早已存在的政策,即使广告牌有企业的商业标志,包括企业注册以及企业属性列明也是以国文为主,以让公众辨识企业注册,达到宣传效益。
此外,马来西亚广告制作联合总会长刘世官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马来文作为国家语言,被联邦政府制定商店招牌、户外广告牌以及公共场合标识的宣传标语,以马来文规格为主,很是正常。
西马半岛以及沙巴各地政府都需遵从有关规定,抵触者被执法也是意料之内,亦是无可厚非。
他指出,法令一旦生效便具法律效益,倘若有者对此条规感到有异议,则应该透过正确的管道去争取修法,而非透过抵触法令的方式去传达。
另外,也是砂拉越广告商公会会长的刘世官也说,砂拉越是全国唯一不受该条规设限的区域,即广告牌可自由选择英语、中文或马来文等语言为主,只要通过当地政府批准,即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