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4日讯)爪夷文书法行动联盟(SEKAT)与爪夷文教学特别委员会将代表商家,于本周入禀关丹高庭,挑战关丹市议会执行爪夷字招牌政策的合法性!
彭亨州政府是在2018年宣布州内所有商店招牌需加上爪夷文字,并且要根据市议会发出的标准,否则将被罚款。
该政策在多次展延后,于今年1月正式执行;至今关丹有逾百名因爪夷字招牌不符合规格,或未加上爪夷字等问题,接获到罚单,第一次罚款是250令吉。
爪夷文教学特别委员会代表彭德生表示,根据了解,市议会是基于地方政府法令171条文第9项及国语法令第32条文,推行这项爪夷字招牌政策,但经过与律师团队研究后,发现当中存在漏洞及不合法之处。
“因此,我们2个组织将代表商家,于本周入禀关丹高庭,针对市议会所发出的罚单,挑战市议会执行这项爪夷字招牌的政策。”
“在入禀法庭的第一步,我们会要求法庭发出禁令,暂时冻结该法令的执行,直至案件审判结束为止,因而在这段期间,我们也呼吁商家暂时按兵不动,以等候入禀程序的完成。”
彭德生是于今日联合爪夷文书法行动联盟总秘书阿伦召开汇报会,向民众讲解此课题的来龙去脉,以及接下来能采取的法律行动。
他也说,州政府在宣布推行这项爪夷字招牌政策上,出现许多问题,当中所涉及的繁文缛节、申请过程及招牌制作等,都对商家构成了困扰,也劳民伤财。
“例如,一开始说字体大小没有限制,但之后却说必须跟马来字体一样大小,而且爪夷文书法有不同的书法形式,如果不符合这个书法字体,就不过关。”
“然而,市议会却没有专才去审定字体是否正确,要审核还得提交至语文局,但整个关丹需要制作和处理的大小招牌不少过2万个,如此一来,造成很多人在等待,申请程序延误,有些商家也因此接获罚单。”
彭亨州政府日前宣布,州内商店招牌和广告牌须有爪夷字的措施将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不会展延。
州政府是遵从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希望州内加强使用爪夷字的谕令,而实施上述措施,陛下也是彭亨州苏丹。
州行政议员拿督阿都拉欣当时也促请,各造无需担忧使用爪夷字措施。这不是新事物,60年代商业广告牌也有这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