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9日讯)巴生坊间流传市议会下达“封口令”,遏止市议员通过媒体或公开场合发表任何跟市议会执行计划与决策内容有关的事项,否则将遭受市议会的纪律处分。
有关信函是于本月25日(周一),以巴生市议会主席拿督莫哈末雅希名义发出,题目为“公务员和市议员禁止向媒体发表公开声明”,强调市议员与公务员必须遵守公务员守则,一旦违反将遭受纪律处分。
该信函指出,任何公务员,包括市议员都不可通过口头、书写或任何其它方式,向媒体或民众发表公开声明,所谓公开声明包括任何有关市议会的总结或表述。
“有关禁令,是根据1993年公务员条例第19(1)条文(操守与纪律),该条例禁止公务员玷污、羞辱或损害政府的名誉,避免破坏政府的任务执行、计划或是决策。”
避免传达错误讯息
该信函强调,只有巴生市议会主席、秘书、公关主任或是任何授权者才能向媒体发表声明。市议员和官员若要发言,必须先征询公关组的同意,因为该组拥有最正确的数据,以避免市议员向民众传达错误讯息。
针对此事,曾出任地方政府事务的现任雪州行政议员拿督邓章钦站在法律角度指出,根据地方政府法令,市议会的成员是由州政府委任,受委市议员成员最少8位及最多则不超过24位,再加上州政府委任的主席一同组成。
他表示,被委任市议员也可喻为市行政议员,他们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市议会主席的下属。
他指出,市议员的职责是立法,同时通过在委员会执行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力,地方政府的所有官员必须听命于他们所组成的委员会的命令。
此外,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受询时直言,县市议员不是公务员,无需遵守公务人员不能随意对外,包括向媒体发言的行为操守限制,因此自然不受制于巴生市议会发出,包括市议员在内的“封口令”指示。
他透露,本身和其部门将与巴生市议会主席拿督莫哈末雅希进一步了解事宜,以了解和聆听巴生市议会在发出这封“封口令”指示的缘由与立场。
他表示,过去曾有过县市议员给错讯息的案例,因此他认为,县市议员可以对外发言,但不代表可以在没有确认的情况下发言,县市议员必需确保所说的资料正确。
公关主任:再发函厘清发言范畴
针对“封口令”事件,巴生市议会公关主任诺菲查回应指,有关对象为公务员和市议员在内,禁止随意对外发言的公函,已引起一些市议员的误解,因此会在近日内向市议员发出第二封公函,以厘清市议员的发言范畴。
她表示,公函导致众市议员议论纷纷,多名市议员更致电要求了解本身权限。唯一不解的是,有关指示原本只供市议会公务员和市议员内部传阅,为何却泄露予媒体变成一道公共话题。
她澄清,由于第一封公函的概括对象为公务员,公职人员本来就受到只有部门长官,公关主任或地方政府领导能对外发言的公务员操守准则约束,因此没必要撤回有关公函。
她坦言,巴生市议会发出“封口令”指示,是鉴于有一名市议员冥顽不灵,尽管已被规劝多次,依然对外发布多项和市议会政策相悖的讯息,而引起市民混淆,所以才发出禁令。
她表示,市议员若对政策有任何看法,则可对内提出“建议”;对外所发布的讯息,应以本身领养地区的资讯和居民活动、加强与市民联系互动为主,而非“代”市议会的政策发言,或“踩过界”干扰他人的地区。
她坚持,市议员的薪酬与津贴是由州秘书署(SUK)发出的,照理应受到公务员守则的约束。所以,只有市议会主席、秘书、各组主任和公关主任,有权对市议会的政策向外和媒体发言。
言论应由政府审判
她重申,本身无意打压或限制市议员对外发言的权限和自由,市议员在办亲民活动时,若要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对外发布信息,只需通过手机信息知会她即可,无需有正式书信寻求允准。
对此,巴生市议员黄智荣表示,市议员是“公职人员”,也是政治人物,由各政党推荐,再由州政府委任,其言论举止和表现,自然是由州政府和政党来审判,然而不应该受到“公职人员”的束缚。
他指出,行动党在巴生市议会一共有9名市议员,市议员言论举止有问题,自然会受党纪律委员会所约束,该封封口令信函不适合用予市议员身上,只合适于市议会的公务员。
他表示,截至目前为止,他发出的所有声明皆没有受到任何阻扰。针对封口令一事,他会向市议会主席做进一步的了解,并会向(掌管地方政府)的行政议员商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