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4日讯)森华堂前任署理主席刘志文“喊告”企业家丹斯里林华龙一事,随著华总总会长丹斯里方天兴出面当“和事佬”安排饭局及林华龙当面道歉后,双方在一片和平下圆满和解。
华总总会长丹斯里方天兴是基于双方皆是华团一分子,亦是朋友,认为双方无需浪费时间及金钱对薄公堂,希望双方能够和解。
刘志文是昨晚10时,在面子书上发布双方握手和好的照片,并称“喊告”一事已事过境迁。
他在面子书写道:“原本在近日内要展开法律程序,起诉丹斯里林华龙在森华堂选举期间对我的名誉诽谤。在华总总会长丹斯里方天兴的安排协调下,(我们)13日在首都餐厅见面。丹斯里林华龙也很大方的在众人面前一再向我道歉,也否认有说过我个人对他的任何利益要求,包括所谓的售卖公寓后的钱要求进入我户口,并表示是传达上的误会与误解。”
“我觉得此事已事过境迁,也觉得起诉案费时耗神,也感受到丹斯里林华龙的诚意。感谢总会长丹斯里方天兴的安排及努力!”
在饭局当面道歉
照片中,出席者尚包括森华堂主席陈永明、总务蔡宛亲及财政吕炳生。
刘志文在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证实事件已告一段落,双方在方天兴协助调解后,平息了这一场风波。
受询早前通过代表律师发出律师信,限定林华龙7天内,在4家中文报章,包括《东方日报》,刊登一版的道歉及澄清的要求,是否需要对方履行时,刘志文称,对方已在饭局当面道歉,所以没有再要求对方公开道歉,一切已雨过天晴。
资料档:刘志文告林华龙诽谤
森华堂前署理主席刘志文针对被污蔑及诽谤,而于今年3月19日正式发出律师信,要求华商丹斯里林华龙在7内公开道歉。
刘志文指通过代表律师发出律师信,限定林华龙7天内,在4家中文报章,包括《东方日报》,刊登一版的道歉及澄清。
刘志文是针对林华龙于3月9日,在记者会上指已协助森华堂卖出一间公寓,并指他(刘志文)私底下要求把款项转为私人户口,而深感被污蔑及名义受损。
自新闻刊登在各中文报章全国版后,引起极大的回响,来自华总、全国各地的华堂、森华堂理事和好友等皆来电询问刘志文,对刘志文造成一定的名誉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