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大马男子与中国籍妻子因未婚先孕,让3儿女成为“非法公民”,也不能上学,这名父亲为了申办孩子公民权,奔走政府部门长达4年,无奈至今仍申请不果。
事主陈志豪(42岁)表示,当初因为个人的疏失以及错误,连累3名土生土长的孩子,不单无法享有大马公民的平等待遇,同时也不能名正言顺求学。
“作为父亲,我承认当初我疏忽、不会想,不单是连累了小孩子,后面申办公民权的程序也十分麻烦。我不怕麻烦,我只是希望我的小孩能够得到平等的待遇,也因如此本身承受非常大的压力。”
他今日在民政党全国公共服务与投诉部副主任刘博文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如此表示。
陈志豪的长子于2009年出世(8岁)、次子为2011年(6岁),而幼女则是2012年(5岁),惟当时他因私人原因并未能与中国籍妻子易红霞(37岁)结婚,这也导致3名子女成为非公民的主要原因。
他与中国籍妻子是在2013年成婚后,才开始为孩子申办公民权,无奈辗转往返布城移民局,依然被要求等待,而前后也委托代理人协助办理,不过却依然音讯全无。
“我回到孩子出世的诊所,护士介绍我一名律师。与该名律师会面是以每个小时约100令吉时金计算,对方说会帮我,可是后来才发现他的做法,就是我自己也能做的一般程序。”
他续说,数度申请依然失败,而该名律师却游说他安排亲属领养小孩,便能解决问题,而他对此感到不妥当,故也拒绝该项建议。
他说,直到长子欲上小学时,并获得安邦区一间华小的入取,惟对方要求需到教育部办理入学手续。
“教育部跟我说有附带条款,那就是必须提交护照副本,并指示我到中国领事馆索取。这让我感到为难,因为孩子不是外国人而是本地人。同样地,中国领事馆也不批发护照给我。”
他指经过多次的求情,中国领事馆只愿给予孩子“旅游证”,但教育部收到后突然变卦,并且再次指示到移民局办理后续手续。
“移民局要我带孩子飞往国外再回马(出入境记录),我觉得很奇怪并跟对方说我的孩子并没有拥有护照如何飞到国外?”
他表示,直到目前为止,仍不知道各个政府单位拒绝申请的理由,也申诉有关当局并无明确的指南,自叹无从下手。
没任何受雇代理可保证成功申请
民政党全国公共服务与投诉部副主任刘博文指出,关于申请公民权,是没有任何受雇代理或是私下交易可以保证成功,民众必须亲自处理,免得费钱费力。
他说,市面上有许多自称“万无一失”的代理,非单无法真正帮助事主,甚至会浪费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
“他们现在面对2个问题,第一便是孩子因为没有公民权而无法到政府学校读书,同时也无法负担国际学校每个月数千令吉的学费,所以我会协助他们,包括明日致函到移民局管理儿童公民权的部门,希望先让孩子最迟在明年就可以上学。”
“其次便是,陈志豪跟很多人一样,并不清楚申办公民权的条款,更加不知道自己为何被拒绝。因此我会尽快致函到有关单位,希望能够尽快办妥这些手续。”
此外,他也听闻,陈志豪的中国籍妻子易红霞的居留证,每年更新时,逗留年份非单没有增加,而且还会重新计算,故也会著手帮忙解决这项问题。
他补充,民政党会在面子书上开设中文报大马公民权指南的专页,希望能够协助面对类似问题的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