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吉柏伦东14日讯)雪州水供有限公司通讯部主任阿敏林阿都拉指出,从今年1月起至本月12日,水供公司接获隆雪各区,共1603宗偷水投报,经过调查后发现当中有216宗确认涉及偷水,并估计造成水供公司损失144万5162令吉的水费。
他说,在216宗偷水案中,估计被偷的水达45万7392立方米,也因这些被偷的水并没有缴交水费,所以被偷的水亦被视为“无效益水”(NRW)。
“涉及偷水的都是工业区或商业区占多数,他们都是在水供公司的主水管上非法接驳另一条水管,以便把净水引入本身单位,作为工业或商业用途。”
“输水过程需要成本,而偷水则没有缴交水费,造成水供公司面对亏损。若民众发现有任何人偷水,可向国家水务委员会(SPAN)或水供公司做出投报。”
他指出,要得知一个单位有无偷水,只需查看该单位有无装水表,若无便有偷水的嫌疑,这样便可投报。水供公司在接获投报后,就会前往调查。
他是今日在武吉伦柏东某工业区,展开偷水取缔行动时,向媒体如是指出。
阿敏林阿都拉指出,水供公司接获投报,指在工业区内有两家再循环物加工处理厂非法接驳水管,而在经过调查发现也确认有工厂偷水。
非法接驳水管
“这两家工厂分别在两个不同地点,使用25毫米的聚合物管(polipaip)非法接驳水供公司的主水管,然后再把净水引入各自单位,作为工业用途。”
“这两家工厂之前曾注册水供公司的户头,但户头已被关闭。我们估计两家工厂已经偷水长达7年之久,估计所偷的净水量达26万立方米,造成水供公司损失60万令吉的水费。”
他说,水供公司曾对工厂的水源进行氯(chlorine)测试,发现水源确实有氯的成分,从而证实是水供公司所输出的净水。
国家水务委员会高级公关罗碧梅指出,非法接驳水管已触犯《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第123(1)条文,为此,水务委员会将展开进一步调查。
“而触犯上述条文者,则可在《2006年水供服务工业法令》第123(3)条文下,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水务委员会希望透过这次的取缔行动,提醒民众偷水是非法的行为。若民众要投报偷水,可致电水务委员会03-83179333或把投报电邮至aduan@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