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9日讯)雪州立法议会今日通过动议,决定早前被禁足州立法议会的7名州议员,由雪州政府归还他们总数39万5583令吉90仙的薪水和津贴。
7名遭禁足和冻结薪水或津贴的议员,包括现任雪州高级行政议员拿督邓章钦,他是因在2005年8月1日,即国阵仍执政雪州期间,因动议投雪州大臣不信任票被否决后,把议会常规丢进垃圾桶,而被禁足议会30个月,以及停薪长达18个月。
而国阵前雪州大臣兼前双溪班让州议员拿督斯里基尔多益,则是联同其4名同僚,包括前龙溪州议员玛顺、前沙白州议员华诺、前峇冬加里州议员莫哈末依沙和前乌鲁本南州议员莫哈末依德里斯,因在2009年5月19日,涉嫌“藐视州议会”,而在7月15日州议会进行时,被议会宣布禁足令及停薪。
其中,尤以基尔的惩处最重,被禁足并冻薪为期1年,其他4人则被禁足及停薪6个月。
至于前斯里沙登州议员拿督沙丁,也同样是在2009年担任雪州反对党领袖期间,被禁足一个月及冻结1个月议员津贴。
随著雪州议会通过归还被冻结的薪水后,这意味著,邓章钦可领回18月共9万9700令吉20仙的薪水,而基尔多益和4名同僚,每人则可分别领回6个月,共9012令吉19仙的薪水(总数29万4383令吉70仙),以及沙丁可领回一个月共1500令吉的津贴。
无权冻结薪酬
雪州议长杨巧双指出,雪州特权委员会已于1月28日开会通过,并以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被禁足一年,以及冻结薪水和津贴为例,决定归还雪州7名州议员的薪水或津贴,而委员会也把这项动议提呈到州议会,并在今日正式通过。
她是今日在雪州立法议会中午休会,召开记者招待会时,如是指出。
哥宾星是于2009年被国会禁足1年,而其薪水和所享有的津贴也一并被冻结。而后哥宾星将此事入禀法庭,而联邦法院则在去年11月3日裁决,维持最高法庭和上诉庭的决定,即国会必须归还哥宾星一年的薪酬。
也是雪州特权委员会主席的杨巧双指出,联邦法院是基于国会议会常规没有任何阐明,国会有权冻结议员的薪酬,所以做出以上裁决。“既然州议会跟国会一样没有阐明(可以冻结薪酬),因此州政府决定归还薪水给7名之前遭冻结的议员。”
她坦承,基尔多益等人已就停薪一事入禀法庭;而州政府把薪水归还也是要把错误纠正。
或纳明年预算案
“惟在今年的雪州预算案中,并没有把这笔要归还的薪水纳入在内,因此,或会纳入在明年的预算案中。”
另外,在辩论上述动议时,适耕庄州议员黄瑞林认为,应该计算8%利息才公平。
而特权委员会成员兼莲花苑州议员张菲倩则说,会把黄瑞林的建议带入特委会的会议商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