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吉隆坡市政局发文告指出,从明日起落实消费税后,市政局有部分服务可豁免被征收消费税。
文告指出,豁免消费税的服务包括涉及法律和执法的服务,即在地方法令管辖下的摊位执照、小贩执照、养狗执照、娱乐税、门牌税及在发展申请(包括发展费),都可豁免6%消费税。
“同时,人民组屋和政府组屋的租金也可豁免消费税。此外,市政局所负责进行的房屋发展计划,其房屋售价是豁免消费税,同时管理委员会(Management Committee)的服务费,也是豁免消费税。”
“政府组屋的水费,其被征收的消费税则是0%。还有一些被征收消费税的服务,因6%的税务已纳入收费中,所以费用保持不变,包括市政局泳池的入场票、公园骑马费、公共厕所、健身中心、电车服务以及胡姬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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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尽管申请入住人民组屋、政府组屋,以及公园的穿梭巴士服务,虽然有被征收消费税,但因已囊括在费用内,所以收费没改变。
“需要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服务,包括租借市政局的礼堂、多用途社区中心、草场、球场、体育场、招标文件、小贩摊位租金、档口租金、售货亭租金、租用市政局建筑、独立广场马车及停车费。”
文告指出,民众若要了解市政局服务有无被征收消费税的详情,可浏览市政局官方网站www.dbkl.gov.my,有疑问则可电邮至gst@dbkl.gov.my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