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上述房屋计划的土地原属州政府所有,于1997年州政府把地批给一个发展商,而后者则把土地划分并卖给购屋者。
据了解,发展商先把划分土地卖给购屋者后,再为购屋者兴建独立式洋房。
依斯甘达说,房屋计划本该于2001年动工并于2003年竣工,惟工程却遭到搁置。
“2006年,雪州房屋及产业局(LPHS)接获报告,指该计划已遭到搁置。而52名购屋者则分别已缴付16万至35万6000令吉给发展商,作为购地和兴建房屋的费用。”
他指出,雪州发展机构为“拯救”这项房屋计划,现已接管该土地并会把购屋者所付的款项全数归还。
“发展机构旗下的子公司雪州工业公司(SIC)则会负责进行一项综合发展计划,即会兴建独立式、半独立式以及可负担房屋。计划已获得发展准证,并预料能在明年6月动工,需时3年完成。”
依斯甘达今日在雪州政府大厦与购屋者会面时,如是指出。购屋者表示,对州政府能归还全数款额表示满意和高兴。
依斯甘达说,52名购屋者也可优先购买上述由发展机构负责兴建的房屋单位。
购屋注意土地年限
他也说,从2008年3月至今,雪州政府已解决28个有准证的搁置房屋计划以及23个无准证的搁置房屋计划。
“购屋者在购屋时也要注意土地年限,有些地已购买多年,可能年限只剩馀60至70年年限,而非99年。而在购屋后是否延迟土地年限,则交由购屋者决定。”
他指出,雪州内还有5个甘榜扩建计划,是由乡村发展委员会负责进行。“惟整个计划并没有把兴建基设的费用,包括道路和输水管等费用纳入在计划的成本内,所以出售的房屋单位也很便宜。而在兴建时,他们才发现成本过高导致计划出现赤字,最终只能把计划搁置。”
他说,现在雪州发展机构将在董事局会议讨论,要如何拯救这些计划。
此外,为确保可负担房屋可顺利推行,雪州政府已成立一个以他为首的独立委员会,而成员包括各地方政府、土地局、雪州房屋及产业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