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亚才指出,无论是国会或各州议会的公帐会,甚至是其他的特别遴选委员会,其成员的组成是非常重要,除要容纳反对党议员外,也应该要有反对党议员受委为主席。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制衡和公平的效果,而且承认朝野都是在整个议会体制内,而不仅仅是执政党。”
达到制衡公平
“很多人有错误观念,认为议会体制是由执政党‘包揽’,但把反对党议员容纳在内才能更公平地监督,这是极其重要的一环。”
本月4日,柏玛登州议员苏莱曼促请雪州立法议会,修改雪州议会常规72(1)条,让雪州公共帐目委员会的成员,能平均分配给朝野政党,即3人为民联议员,另3人则是国阵议员,而不仅是由州反对党领袖为主席,但6名委员都由民联州议员担任。
班达马兰州议员陈博雄则反驳,并指根据议会常规72(1)条阐明,所有特别遴选委员会的人数,是以各政党所持有的议席比例作出分配。所以,雪州反对党的要求不应给予考虑。
尽管雪州反对党提出“均分”的要求,但在我国国会公共帐目委员会中,也没出现在朝野“均分”的情况。而且就连主席一职也是由国阵,即埔莱区国会议员拿督嘉兹兰担任,只有副主席一职是由反对党担任,即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陈胜尧。
而委员人数方面,国阵则共有8名成员,即甲抛峇底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礼查、拉美士国会议员拿督蔡智勇、居林万拉峇鲁国会议员拿督阿都阿兹、马日丹那国会议员玛丝艾米雅蒂、新邦令金区国会议员梁德明、斗亚兰国会议员拿督马迪奥斯、林梦国会议员哈兹哈斯比和丹绒比艾区国会议员拿督黄日升。
民联则有4人,即直落甘望国会议员拿督卡马鲁、士拉央国会议员梁自坚、道北国会议员卡马鲁丁惹化及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其实,我国的国州议会结构,是采用与英国同样的制度。在英国,国会公共帐目委员会的成员,也无出现均分情况,但主席一职惯例是由反对党议员出任,即工党议员担任,而另外13名委员,则分别是保守党(执政党)8人、工党4人及自由民主党1人。
不只调查 应对付失职者
时事评论员陈亚才说,其实,国州议会的各特别遴选委员会,要如何让失职的一方接受制裁,才是这些委员会所要发挥的精神和功能。
“在制裁方面,雪州的遴选委员会并没太显著的效果,而国会公共帐目委员尽管查出‘买贵了’事件,但对于失职的一方的惩罚并不鲜明。”
“但报告出炉后,涉及人士只是被吓一下,就没有下文。这导致公帐会的工作只做到一半,即调查部分,而另一半制裁的部分则没做到,所以并没产生任何效益。”
他指出,在特别遴选委员会的事件上,无论是在朝或在野都不应被忽略。
“现在国州议会分为两大阵营,但日后可能会有第3或第4个阵营出现,在制度上也应该涵盖其他阵营,而不只是‘一人一半’。”
他认为,国阵若要求在雪州公帐会成员人数比例,民联和国阵要各一半,而其他州议会,甚至是国会也应该做到“一人一半”才有意义,否则这只是政治宣传伎俩。
公开透明最重要
加影美华山庄第8区居协主席刘云汉指出,只要雪州公帐会能做到公开、透明和公正,朝野议员在委员会内的成员比例,就不是一个重大问题。
他说,只要公帐会透明化,所调查的各个案件都能公开,人民就能对评估公帐会在执行上公正与否,所以人数比例不是问题,而是要公开和透明。
巴生永安镇居协主席拿督陈福源则认为,雪州公帐会的成员比例,应该由民联和国阵州议员平均分配,才更公平和透明。
“因为只有这样,朝野双方才能够互相监督对方,也更透明化,尤其公帐会是负责调查帐目,应有更强的监督,才能更透明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