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陈运辉(33岁)更生气的是,他在发现租户偷水盗电之后,主动向雪州水供公司及国能投诉,结果呈上的照片等证据却不翼而飞,最后反而是他本身被水供公司开罚单。
所幸,在民政党莲花苑投诉局主任刘博文协助提出上诉,水供公司于上周发函通知,偷水罚款4500令吉已被豁免。
国能没采取行动
陈运辉在2011年4月,把位于班登英达的组屋单位出租给一巫裔女子(约10人入住),每月租金500令吉。他与租户签署1年合约,开始的前数个月,租户按时缴租,对方却在2012年1月不再缴租金。
4月份,他在追租不遂下,寻求律师意见,便向水供公司及国能要求断水断电。岂料,到了6月份,租户还是坚持不搬,并发现租户自己接驳水电,便拍下照片举报。
让他感到失望的是,水供公司及国能都没有行动,于是他向法庭申请庭令,要租户即刻搬迁。他花了1200令吉的费用,隔了6个月才取得庭令。
结果,陈运辉损失了上万令吉,包括损失15个月租金7500令吉、拖欠的电费1600令吉、水费535令吉、割水费用160令吉及律师费1200令吉,才取回屋子。
“幸好我有与租户签署租约,否则难以寻求法律行动取回屋子。我十分不解的是,为何投诉国能及水供公司,都不采取行动对付偷水盗电者,却开罚单给我,要无辜的我承担罚款?”
疑官员收取利益漠视投诉
刘博文质疑水供公司及国能的官员,是否收取了任何利益而漠视市民的投诉。他希望政府及两家公司的管理层关注此事,因为被偷用的水电,都是在浪费人民的金钱。
他说,水供公司透露,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所有出租的单位,都可让租户开设水供户头,自行承担责任;在这之前,水供公司仅允许屋主本身开设户头。租户现今只要呈上屋主的购屋合约副本,便可申请水供户头。
刘博文也宣布,自己刚被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委任,出任班登区居民委员会主席,负责监督市议会及市议员的工作,并协助居民解决问题。任期将从明年1月1日开始,他负责的范围是安邦再也第34区(Zone34),电话是011-1131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