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发展商在施工期间,即8月28日的早上10时25分,遭到有执法单位展开检举行动,被发现卫生环境差,并且有许多积水地区,将导至蚊虫滋生。
该公司因抵触1957年销毁病息昆虫法令(Destruction of Disease-Bearing Insects Act 1975)(2000年修订)第8(8)条文,与第8(3)(aa)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
无视5次停工令
推事官祖拉沙兹万指出,于今年8月23日,该发展公司在高级环保保护助理主任莫哈末斯里慕达的指示下,立即关闭及缴付8500令吉罚款,或面对8个月监禁。
同时,祖拉沙兹表示,这家公司也必须从8月23日至10月14日,缴付每日500令吉的罚款,共2万6500令吉。
卫生部调查官莫哈末表示,当局已向该公司发出5次停工令,惟该公司并无遵从指示,而当局于10月10日前往有关工地检查时发现,工地的卫生环境不达标,甚至更发现了许多孑孓的温床,导致引发骨痛热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