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5日讯)台湾一名范姓女子8月将数片卫生棉贴上粉红保时捷车身,再拍影片上传并自导自演称“谁做的赶快给我出来,我一定会报警”等,案经雄院审理,遭依社维法处新台币3000元罚款(约395令吉),可抗告。
根据中央社的报导,台湾高雄地方法院裁定书指出,范女8月21日晚上9时许在高雄某地下停车场内,以自备卫生棉贴满车辆并拍摄影片,过程中边拍边喊“谁做的赶快给我出来,我一定会报警察”等,并以标题“我不想把事情变那么大”上传影片平台。
裁定书提及,范女未在影片中加注是创作,直到事件被多家媒体报导、她遭警方通知到场说明后,范女才上传澄清影片。
法官审酌,范女行为已引起社会公众关注与不安,影响社会安宁,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第1项第5款之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之行为,考量范女动机、手段、生活状况、智识程度、行为后态度、行为所生危害等情形,裁定处新台币3000元罚锾,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