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大马交易所(BURSA,1818,主板金融股)宣布修改上市创业板的规定,往后在中小型企业板(LEAP)上市的公司可转移至创业板。这项修改措施预计将促进中小型企业板公司转移到创业板上市。
根据大马交易所新推出的指南,想从中小型企业板转移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需要在中小型企业板上市至少2年,而且必须获得保荐商的评估,以确定适合在创业板挂牌上市。
同时,交易所指出,申请转移至创业板的公司还需证明本身有明确和透明的定价机制,以证明其转移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在申请转移上市的同时,公司必须申请从中小型企业板下市,并通知股东。公司只有在成功转移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才会从中小型企业板市场除牌。”
另外,顺利转移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必须在上市创业板后的2个财政年或加入创业板录得营运营收的第一年保留保荐商服务。这是为了确保相关公司继续遵守创业板和其他监管条例。
同时,大马交易所也重新修订受认可顾问框架,让创业板的保荐商和顾问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为了提升合格受认可顾问在创业板扮演重要的角色。已在中小型创业板完成3次首次上市的合格顾问可寻求交易所批准,担任受认证的合格顾问。”
受交易所认证的合格顾问,可与保荐商共同担任转板上市(创业板)的顾问。受认证的合格顾问也可作为替代保荐商,为公司进行一些企业活动,比如分送红股、私下配股和股息再投资等计划。
交易补充,上述上市条例修改将从4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