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日讯)中国政府网周二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据报导,这是中国自2015年5月在北京率先实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以来的首次“扩围”,意在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为全国服务业的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综合香港中通社及路透社报导,批复称,原则同意上述4省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大胆实践,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开展差异化探索。”
批复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支持4省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推进,组织开展成效评估,确保各项改革开放措施落实到位。
批复提到,需要暂时调整实施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应调整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试点中的重大问题,4省市人民政府和商务部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日前,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增设新的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试点布局,推进先行先试和差异化探索,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积累更多试点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促进中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2015年5月在北京率先实施。截至目前,北京市已推出4轮试点示范方案,复制推广了6批25项经验案例,为全国提供了引领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