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随著可负担房屋供应不足导致屋价居高不下,国人薪水涨幅又追不上屋价增长,使到全国购屋者协会提出4项建议,透过降低兴建可负担房屋的成本,从而降低房屋的售价。
该协会总秘书郑金龙表示,该4项建议包括政府以较低的成本分配土地予发展商兴建可负担房屋、更快地批准发展商兴建可负担房屋、由公用事业公司承担最后一哩(lastmile)的公用事业费用、以及提供津贴给发展商兴建可负担房屋。
他进一步解释说,兴建可负担房屋的建筑原料和律师谘询费用等价格有一定的标准,倘若政府能够管制发展商的赚幅,相信就能对可负担房屋进行价格管控。
“政府在佳节期间,都会管制一些零售品,为什么不能管制可负担房屋价格呢?”
郑金龙是在出席大马再抵押机构(Cagamas)举办的“可负担房屋持续发展对谈会”上,如是指出。
该对谈会的其他出席者,包括国家银行副总裁阿都拉昔、大马再抵押机构主席聂莫哈末哈戌丁、国家房屋局总监拿督阿都拉欣、世界银行东亚和亚太区城市和灾难风险管理实习经理阿帕斯、以及国库研究机构董事经理拿督查伦莫扎尼。
查伦莫扎尼也赞同地说,若由政府提供土地,加上兴建更多的可负担房屋,提高市场整体供应,相信能够从中降低可负担房屋的售价。
此外,阿都拉昔也指出,倘若房价中位数低于家庭年收入中位数的3倍,该房子被认为是可负担;而在过去10多年,这个比例一直是在4倍以上,而如今大马的房却变得越来越无法负担。
因此,他提出数个关键建议,即1、拥有良好的数据系统,包括房屋的供应和需求数据、人口变迁以及不同地区的房屋差距。2、进一步发展可负担房屋的创新融资方式,结合公共和私人界的资金以适用于发展可负担房屋和投资。
提供发展商津贴
阿都拉昔透露,第3项建议则是促进更多元化的合作关系,包括社区住房协会、私人基金会和非盈利组织、以支持或配合政府的可负担房屋计划,将租赁市场发展为自置居所的替代方案。
与此同时,郑金龙赞同阿都拉昔的提议,他认为,政府应成立一个可负担房屋委员会,负责监督可负担房屋计划,以提高国人的房屋所有权。这特别委员会将用作协调及收集相关数据包括规划阶段、建设阶段和完成阶段而形成的数据库委员会。
“这委员会应包含大型的发展商,而他们也必须是先驱者。”
郑金龙指出,政府同样需给予发展商一些好处,它们才会愿意兴建可负担房屋。不少发展商有意兴建高档房屋,只是因为这可以从中获得更多利润,因此若要发展商兴建更多可负担房屋,政府需要给予它们一些好处如津贴等。
另一方面,阿都拉欣指出,截至2017年4月30日,由政府推出兴建100万间可负担房屋计划,已完成24万1255间(21.7%);尚有28万零992间(25.3%)正在兴建中、以及42万5889间(38.3%)仍在规划阶段。
他也说,截至去年杪,被搁置的房产项目有226个,涉及6万个单位及4万名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