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证券监督委员会(SC)周三推介新版本的《企业治理准则》(MCCG),以进一步提升大马上市公司的企业治理水平,同时也提出未来3年策略计划,计划通过7大措施,把良好的企业治理文化深植民间。
新版本的MCCG主要配合3大良好企业治理的原则,提出36项措施。该3大原则为具效能的董事局领导层;有效率的稽查、风险管理和内部监管活动;以及企业诚实公布资讯和与利益关系人的良好关系。
证监会主席丹斯里兰吉星在推介礼上指出,该机构通过吸纳国内外各界的意见,以及吸取过往的不良企业治理案例的教训,同时配合市场的持续演变与最新局势,检讨此前的MCCG版本,并推出新版本,以确保大马和我国上市公司,能有更多本钱吸引全球市场具有耐心的长期投资者。
公司划分2类
相比此前的2012年版本MCCG,新版本的MCCG提出了2项重要的分类,以更好的管理。
第一,把上市公司划分出“大型公司”和一般公司,“大型公司”为富时大马100大指数(FTSE Bursa Top 100 Index)的成份股或市值为20亿令吉以上的公司;
第二,把股东划分出“大股东”和一般股东,“大股东”为至少持有33%股权、持有单一最大份额股权、有权力委任大多数董事者,或有权力为公司业务或行政决策拍板者。
为了让上市公司有具效能的董事局领导层,新版MCCG新增或修改了数项规定,重要的改变包括规定董事局的提名委员会必须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并由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
此外,也规定若已担任9年以上的独立董事,在第10年至第12年必须寻求股东常年大会(AGM)的全体股东一次过投票通过,第13年开始,若董事局继续委任相关人士续任,则必须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二级投票通过,即“大股东”和一般股东分开投票,只要其中一方未能通过,董事局的委任即宣告无效。
点名公布董事薪酬
新版MCCG也规定,上市公司必须以点名方式,详细公布董事的薪酬,不再是以往按照薪酬间隔的笼统且不点名公布方式。同时,上市公司也必须把5名最高阶级的管理层人员的薪酬,以每5万令吉间隔的方式公布。
至于上市公司必须有效率的稽查、风险管理和内部监管活动,新版MCCG的重要措施包括为董事局的稽查委员会提供更详细的行事准则,以提升委员会的办事能力,同时规定委员会主席不能由董事局主席兼任。上市公司除了必须符合大马交易所上市条例(LR)规定的稽查委员会多数成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新版MCCG鼓励上市公司的稽查委员会全数由独立董事担任。
同时,上市公司也必须设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董事局也受鼓励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新版MCCG也兼顾上市公司与公众必须达成良好关系的层面。因此,董事局必须持续和利益关系人沟通,董事局也必须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尽可能提供方便。同时,也鼓励“大型公司”采用整合型呈报(integrated reporting),让投资者能更轻易获得企业的财务、社会、人才和天然资本等资讯,评估企业的长期前景。
30%女性董事目标延至2020年
配合新版MCCG,证监会也定下未来3年的策略计划,含盖7项措施,包括成立大马企业董事机构,以提升董事水平;采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以提升监管工作的效率;采用科技来协助开发公司股东大会的电子投票和远程与会平台;把原定2016年的富时大马首100家最大公司指数公司必须有30%女性董事的目标,延后至2020年,目前的相关公司女性董事比例平均为16.8%;推出企业治理工具包(toolkit),协助未上市的中小型企业(SME)拥抱良好的企业治理作风;为持牌和注册金融仲介机构推出企业治理框架,加强相关机构的竞争力;以及和高等学府合作,把企业治理纳入课程内容。
相比《2012年MCCG》只要求无法符合其中规定的上市公司,在公司年报中解释相关原因,并且若有替代方案,则进行说明,新版MCCG则规定无法符合规定的一般上市公司,强制性提出替代方案,并解释相关方案如何同样能达到MCCG规定所要达到的良好企管目的。
至于“大型公司”,除了必须解释替代方案,也必须说明本身正在或将会进行的努力,以及说明未来预计可符合相关规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