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大红花石油(HIBISCS,5199,主板工业股)宣布,由于无法符合协议书的先决条件,因此,收购HYDRAENERGY控股的建议正式告吹。
大红花石油今天向大马交易呈报的文告指出,由于未能实现合约条款,包括双方无法在4月30日前签署买卖协议(SPA),以及取得HYDRAENERGY控股的股东批准,所以有关收购建议宣告中止。
大红花石油于4月29日收到HYDRAENERGY控股的信函表示,虽然双方已经尽力进行这项收购案,不过,仍未能符合一些条款。
文告称,由于收购建议未获得股东的批准,因此,大红花石油无需支付350万美元(1372万令吉)的终止费用。
大红花石油表示,计划告吹预计不会对该公司的每股盈利和每股净资产带来实质影响。该公司早在去年11月宣布以换股方式,收购HYDRAENERGY控股的10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