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国际信贷评级机构惠誉(Fitch)今天表示,大马提高巴塞尔III(BASEL III)要求金融控股公司须符合的资本适足率,将影响本地的大部份银行集团,包括改变部份银行集团的发股策略和架构。
虽然如此,大部份银行股今天没有太大的反应,而且以上升的居多。其中,马银行(MAYBANK,1155)全天只升1仙或0.12%,至8.62令吉;及联昌国际(CIMB,1023)扬升8仙或1.64%,至4.97令吉。
不过,丰隆银行(HLBANK,5819)没有起落,闭市报14.24令吉。丰隆金融集团(HLFG,1082)则下跌22仙或1.47%,至14.72令吉。
根据惠誉今天发布的文告,提高巴塞尔III的资本适足率水平,可以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框架,以及解决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资本差距。相关措施可能会改变部份银行集团的发股策略和架构。
无论如何,惠誉相信本地银行和金融控股公司,在新条例生效后的接下来数年里,将持续专注于它们的核心股票资本。
国家银行是在上周拟定相关条例,内容和2014年年尾的初步建议书相符。金融控股公司资本适足率条例将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受影响的银行集团包括联昌国际、兴业资本(RHBCAP,1066)、丰隆金融集团和大马银行(AMBANK,1015)。
所有银行必须遵守及符合相同的资本适足率,其中包括8.0%的总资本比例;2.5%的缓冲资本;以及抗循环缓冲资本。
蔓延风险意识提高
与此同时,惠誉指出,金融控股之所以越来越受欢迎,皆因它们拥有资本高效的架构,严格遵守资本适足条例。
不过,随著金融控股公司和子公司对潜在的蔓延风险意识提高,情况出现了变化。大马的金融控股公司在过去数年里不停地加强资本水平。
另外,惠誉亦指出,子公司所发出的额外一级资本(AT1)和次级资本(T2),可以被纳入银行或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这将确保一旦母公司无法提高资本,子公司发出的资本可帮助母公司提高资本。
“这是一项重大的监管变化,因国内大部份银行集团是以金融控股公司和经营银行的子公司来组成。巴塞尔III资本条例目前只对银行有效,如今,金融控股公司和子公司的已发出资本,必须将母公司的资本计算在内。这些证券可能会带来更高的风险。”
新条例反应仍是未知数
惠誉说,跨国银行所引发的资本问题在亚洲并不多见,因此大马银行集团会如何适应新条例,及市场会作出怎样的反应仍是一个未知数。
“假如不将整个集团的资本计算在一起,金融控股公司就必须在银行发出的低成本资本,及低效成本之间寻找平衡,其中一个方法便是银行集团将银行地位摆在第一位和降低子公司的低效资本。兴业资本已经在采用这个方式。”
那些以银行作为母公司的银行集团,比如马银行和大众银行,目前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这些银行的母公司早已遵守国家银行的条例,而大部份的已发出资本是来自母公司。
不过,这可能很快便会成为马银行的贴身问题,因为该行打算在新加坡本土开拓业务,以及扩充其印尼子公司。